晋文化典故

津妾棹歌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

  [典源]  《列女传·辩通传·赵津女娟》:赵津女娟者,赵河津吏之女,赵简子之夫人也。初,简子南击楚,与津吏期。简子至,津吏醉卧,不能渡。简子欲杀之。娟……曰:“……君欲杀之,妾愿以鄙躯易父之死。”简子曰:“非女之罪也。”娟曰:“主君欲因其罪而杀之,妾恐其身不知痛,而心不知罪也。若不知罪杀之,是杀不辜也。愿醒而杀之,使知其醉。”简子曰:“善”。遂释不诛。……(娟)中流为简子发《河激之歌》。……简子归,乃纳币于父母而立以为夫人。

  [典义]  “津妾棹歌”,意谓春秋时,赵河津吏之女娟子以才识使其父免死。后因以“津妾棹歌”指才女救父。

  [典实]  “津妾棹歌”,是发生在春秋时期晋国的一则故事。

  赵简子即晋大夫赵鞅。赵简子欲南渡伐楚,与河津吏约期开船。赵筒子如期赶来,河津吏却因酒醉不能渡河。简子大怒,欲斩首示众。河津吏之女,名叫娟子,急忙上前辩曰:“君欲杀之,妾愿以鄙贱之躯易父之死。”简:子说:“这非你之罪。”娟子曰:“君欲其因罪而杀之,妾恐其身不知痛,而心不知罪也,不知其悔改也。若不知罪杀之,却如杀无辜也。愿君等吾父酒醒后而杀之,使其知醉(罪)后,他会死而无恨的。”简子说:“好,就按你说的办,暂释不诛。”在渡河中,娟子为简子唱了《河激之歌》。事情过后,简子回到晋国,乃下聘礼于娟子父母,立娟子以为夫人,世人称之为“津妾”。“津妾棹歌”的故事就是由此而遗留于后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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