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文化典故

犄角之势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

  [典源]  《左传·襄公十四年》: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犄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

  [典义]  犄角之势”,犄,指拉住腿;角,指抓住角。其原意是就像捕鹿一样,晋国抓它的角,诸戎拉它的腿,一起把鹿放倒。后以“犄角之势”比喻战争中互相配合、夹击敌人的态势,或分出一部分兵力以牵制敌人。

  [典实]  公元前559年,晋国率诸侯军与吴国在“向(在今山东莒县南)”这个地方会见。会上,晋大夫士匄责备吴国不道德,拒绝了吴人结盟的请求,士匄打算逮捕戎子驹支,在朝堂上问罪于他。士匄对戎子驹支说:“过来,姜戎氏!以前秦国把你们的祖先追逐到了瓜州。你的祖父吾离身披着草编衣、头戴着草编的斗笠前来归附于我们先君。我们先君惠公只有并不丰厚的田地,还和你的祖宗平分而吃用它。现在诸侯们侍奉我们寡君不如以前,这是因为你说话泄漏了机密的缘故。明天早晨议的事情你不要参加了。”戎子回答说:“从前秦国仗着它国大人多,贪求土地,赶走了我们的祖先。是惠公大德,替我们说了话,办了事,我们感谢!我们直到今天,也没有三心二意过。想必你还记得,从前文公和秦国攻打郑国,秦国人偷偷地和郑国结盟而安排了驻守的兵力,因此就有了崤地的战役。晋国在上边抵御,戎人在下边对抗,秦国的军队无法回去,这都是我们戎人迫使秦军的结果。这譬如捕鹿,晋人角之(晋国人抓住它的角),诸戎犄之(各部戎人拖住了它的腿),与晋踣之(和晋国人一齐把它拉倒、摁住),戎人为什么还不能免于罪责呢?从这个时候以来,晋国的各个战役,我们各部戎人都参与了,我们一直追随着晋国,哪敢不听话?责任不在我们各部戎人身上,是各国诸侯三心二意,各自有各自的想法,这怎么能责备我们各部戎人呢!”土匄听了,觉得讲得有理,于是让戎子参加了会盟的事务,体现了士匄听信善言而不听信谗言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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