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胜古迹
薛家大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
薛家大院(xuejiadayuan)
薛家大院,位于乐昌镇西城巷10号。座北朝南,三进四合院布局。砖木结构。东西约17米,南北60余米,占地面积1011.6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多平方米。属于清代建筑。1987年,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5月,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6月,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薛家大院,清代为私人宅院,新中国建立后因无户主,归县房管所管理。曲沃县生产资料公司、曲沃县物资站、曲沃县社队局、曲沃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曾先后驻此办公。1995年,县政府决定将薛家大院交给文物部门管理使用。
薛家大院,呈南北中轴线布局,从南向北有前院、中院、北院,山门位于前院东南角,现存建筑沿中轴线依次有:南房、过厅、过厅楼、北楼。前院均为平房,由山门、东西厢房、南房、过厅组成;中院经过厅楼与后院相连,由东西楼、北楼组成。东西楼形制相同,面阔三间,建筑面积为91.8平方米。北楼为明三暗五的建筑格局。北、中院系两层阁楼式砖木结构,南院为一层砖木结构,整个大院错落有致、古朴典雅,具有晋文化风格。大院建筑中保存有精美的石雕、木雕及彩绘,北楼下栏额木雕技艺精湛,楼内雕梁画栋装饰华丽,前檐柱下柱础石雕刻精美,具有典型的清代地方建筑风格。
薛家大院这一古建筑群反映了曲沃县清代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生活习俗,是清末曲沃县城内的缩影和实物见证。大院建筑中使用的石雕、木雕、彩绘,反映了当时的工艺艺术和文化涵蕴。
1996年、1998年,曾先后两次投资28万余元对薛家大院进行局部抢险加固维修,被县委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