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山西省曲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城市中队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0    浏览: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曲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事故科、城市中队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地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活动。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曲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城市中队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地租赁项目;

二、谈判内容:1、项目概况: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地租赁项目,详见第三部分。

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分一个标段,选一家中标单位。

3、租期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4、地点:曲沃县

三、项目编号:QWZC2019016;

四、预算价格:502000.00元;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产权所有权或经营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产权所有权或经营权证明;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公示期限:2019-02-21——2019-03-01;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2月27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五楼)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03-05(下午3:00)

地点: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县财政局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7-5511887

采购单位:山西省曲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3935700977

山西省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