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沃才回乡” 工作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

为深入推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卫生系统及乡镇基层开展“沃才回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在曲沃县以外工作的教育卫生系统从事一线工作的教师和医护人员,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乡镇公务员及选调生(限曲沃县以外山西省以内),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户籍所在地为曲沃县的人员;

2.户籍所在地非曲沃县,但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户口所在地为曲沃县的人员;

其中:公务员(含选调生)以科级及以下人员为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为主;工资性质应为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补助(仅限医护人员)。

二、回乡岗位

1.教育系统:职业中学、中小学及幼儿园;

2.卫生系统:县级公立医院;

3.乡镇基层:乡镇公务员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热爱曲沃,关心曲沃发展,自愿到曲沃工作;

2.需通过参加公务员(选调生)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正式录用;

3.已过试用期和服务年限;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服从中共曲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工作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2)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教育系统

(1)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幼儿园教师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 年6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教师为大学专科学历的,需在参加工作后受过上级表彰或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医疗卫生系统

(1)现工作单位须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2)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护士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7日以后出生),医生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3.乡镇基层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7日以后出生)。

引进岗位、人数详见《曲沃县2022年度“沃才回乡”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岗位安置原则

1.空编进人原则;

2.平行对口原则;

3.双向选择原则;

4.服从调配原则。

五、返乡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回乡工作人员应向曲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递交申请,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递交电子邮件),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8:00至2022年6月21日 18:00 (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将下列材料报回工作邮箱quwoyincai@163.com:

1.《曲沃县2022年度“沃才回乡”人员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

2.《编制使用通知单》或《增人计划卡》原件扫描件;

3.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曲沃县2022年度“沃才回乡”同意调动证明》(附件3)扫描件;

4.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等相关资格证、录用文件原件扫描件;

5.曲沃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扫描件;

6.《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签字后扫描件;

报名幼儿园且学历为大学专科的回乡人员,还应提供受上级表彰奖励的证书扫描件或者“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成立审查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回乡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现场确认须本人到场,并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5),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场确认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验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环节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曲沃县2022年度“沃才回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加盖原单位公章的《编制使用通知单》或《增人计划卡》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自原件”);

3.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曲沃县2022年度“沃才回乡”同意调动证明》原件(附件3)(一式三份);

4.各类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等相关资格证、录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自原件”)

5.曲沃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扫描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自原件”);

6.《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1份;

7.《防疫登记表》(附件6)1份;

8.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9.报名幼儿园且学历为大学专科的回乡人员,应提供受表彰奖励的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者“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自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沃才回乡”工作全过程,对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经查不符合回乡资格条件等情况的人员,取消其回乡资格。

(三)确定初步人选

若岗位报名回乡人员数量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该岗位报名人员可直接确定为初步人选。若有岗位出现报名回乡人员数量超过岗位计划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初步人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引进。

体检标准及项目: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引进单位、参加体检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组织考察。由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式采用实地考察与函调相结合,原单位在省内的采用到回乡人员所在单位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原单位在省外的可采用函调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方面。同时,对考察对象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在体检考察环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岗位,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了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办理手续

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回乡人员接到办理手续通知后,需在2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此次回乡资格。“沃才回乡”人员需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离开曲沃工作。

六、工作纪律

“沃才回乡”工作接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回乡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相关要求

(一)报名登记后,工作人员会与申请人联系审核相关资格证明,请申请人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二)引进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考察的,不能按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工作日咨询电话:

0357-4525635(曲沃县委组织部人才室)

监督举报电话:

0357-4512380(曲沃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附件: 1.曲沃县2022年度沃才回乡岗位需求表.xls

   2.曲沃县2022年度沃才回乡人员报名表.xls

   3.曲沃县2022年度沃才回乡同意调动证明.docx

   4.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5.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6.防疫登记表.xlsx

 

 

中共曲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