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涉矿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晋安办发〔2022〕7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监管责任,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县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领导落实情况进行明确(具体名单附后)。
请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涉矿部门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有关要求,逐矿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包保责任清单,落实包保措施,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曲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