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晋园景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
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设专区、戴口罩、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做登记,方可进入,从业人员全员佩戴口罩,做到每天健康监测,做到经营场所定期消杀通风。
二、减少人员聚集,防止聚会聚餐交叉传染。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切实扎紧疫情防控防线。
三、外卖配送单位做好配送人员健康检查,所有配送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每日测量体温,按照操作流程严格对配送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并加大洗消频次,倡导送餐食品通过加贴封签或者其他方式密封包装,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污染。鼓励实施线上营销,无接触配送。
四、严格控制用餐人数,拉开桌椅间距,提倡分餐制,主动提供公筷公勺。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宰杀活畜禽。
五、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严格进货查验、全面索证索票,健全冷链食品追溯体系,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必须按照总仓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到“三专、三证、四不得”。
六、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时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七、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显示黄色或红色)或行程码显示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规劝引导其到属地卫健委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办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应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将严查重处、责令停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抗击疫情,人人有责。为了全社会的共同安全,请全县父老乡亲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接县疾控部门通知,3月5日曾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人员在晋园存在活动轨迹,目前所涉人员已在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密切监控和隔离中,最新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为了保障广大游客的健康和安全,景区坚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流程,持续强化一系列健康和安全举措,包括加强入园人员筛查、每日例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提供便利的消毒清洁设施、引导游客保持安全距离等多项举措,努力打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游览环境。
出于对游客健康及安全的审慎考虑,我们全力配合疾控部门,请3月5日曾与密接人员有交集轨迹人员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和必要的健康监测,景区在日常既定的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之上,加强落实了包括员工健康监测管理,立即展开员工核酸检测,增加消毒频次,对重点人群聚集点位加强防控等在内的各项疫情防控举措。
为进一步做好晋园、顾园、绛园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广大游客朋友安全舒适游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景区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如下:
一、景区对游客密度实时监控,游客承载量控制在核定承载量的75%以内。请合理安排行程,预约、错峰、有序入园。
二、景区暂停接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确诊病例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游客。
三、低风险地区游客进入景区,应全程佩戴口罩,经检测体温、出示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健康状况正常,符合防疫规定,方可进入景区。体温超过37.3℃(含37.3℃)的游客谢绝入园。
四、游客在排队等候入园及游览参观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安全入园、文明游览、有序参观。
五、游客在出行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自身状况;如出现身体不适,尤其是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与景区工作人员联系或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请游客继续增强防护意识,及时接种新冠疫苗,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
七、景区内暂停开展各类广场舞蹈、合唱团、健身操、太极拳等聚集性团体活动及各类可能引发游客聚集围观的活动。
八、请游客主动关注、宣传官方的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网络环境。
九、密切关注公布病例活动轨迹,非必要不离(返)市,不前往高风险地区。
十、疫情防控期间,晋园仅开放主出入口,其他出入口暂时关闭,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对拒不配合及扰乱秩序者,由工作人员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疫情防控不放松,安全文明记心中。景区将以严谨周密的防控措施和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为您营造文明、安全、卫生、有序的游览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