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曲沃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曲沃县2021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2.年龄
报考者年龄按周岁计算:25周岁及以下为199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3.专业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专业类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类的可报考该岗位。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曲沃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4.资格证
报考教师招聘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相应等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报考曲沃县司法局公证处岗位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报考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至12月3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
2.提交报名材料
报考者登录曲沃县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曲沃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中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1年11月29日9:00至12月4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21年12月3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2021年12月3日17:00至12月4日17:0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曲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请临汾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发布通知。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2月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者100元考试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考试费减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到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与2021年12月6日至12月7日到曲沃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股(曲沃县人社局407室)办理手续,联系电话:0357—4525623。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6.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A.教师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
B.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笔试结束后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详细审查资料另行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通知。
(1)资格复审人员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公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1)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
A.教师类岗位
面试方式:无反馈教学方式(讲课)。
面试内容:应聘学段课程,教材的版本为我县现使用教材。重点考察报考者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B.其他事业单位岗位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全程录音摄像。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1)体检标准及项目
教师类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报考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考察递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按规定回避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如有调整将在原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三)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357-452562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鉴于报名人数可能较多,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才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1.曲沃县2021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曲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