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文化典故

泥涂辱居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

  [典源]  《左传·襄公三十年》:绛县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于食。……赵孟问其县大夫,则其属也。召之,而谢过焉,曰:“武不才,任君之大事,以晋国之多虞,不能由吾子,使吾子辱在泥涂(土)久矣,武之罪也。敢谢不才。”遂仕之,使助为政。

  [典义]  “泥涂辱居”,泥土,土壤,粘土;辱居,耻居住。“泥涂辱居”,其意是使我辱没在泥土之中。后以“泥涂(土)辱居”比喻屈居下位。

  [典实]  公元前543年,周历二月二十三日,晋悼公的夫人赐给为杞国筑城的役卒吃饭,绛县人中有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去吃饭。有人怀疑他的年龄,让他说说他的年龄。赵孟问起老人的县大夫,原来是他的下属。他把老人召来向他道歉说:“我没有才能,担负了国君的重要职责,由于晋国多有忧患,没有能任用你,使你辱没在泥土之中,屈居卑下已经很久了,这是我的罪过。谨由于我没有才能,向你道歉。”

  道歉后,赵孟就让其做官,让他辅助自己执政。老人坚辞不受,理由是年纪大了,不想再漂泊异地了。于是,赵孟就给了他土地,让他为国君主持免除徭役的事务,做绛地的县师,并撤免了征发他的舆尉的职务。当时鲁国的使者季武子正在晋国,回国后告诉了大夫们。季武子说:“晋国不能轻视啊。有赵孟做正卿,有伯瑕做辅佐,有史赵、师旷可以咨询,有叔向、女齐做国君的师保。他们朝廷上君子很多,哪里能够轻视呢?要尽力侍奉他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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