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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国语·晋语四》:“公属百官,赋职任功。”
[典义] “公属百官,赋职任功”,是晋文公选贤任能,因人任职,以职任能,赋于百官职位和职能的真实写照。
[典实] 晋文公在修政中,把选贤任能、赋职百官放在了首位。他认为,职官应内足以使民,外足以却难,民亲之,士信之,上忠乎君,下爱护民,是国君之股肱。因此,他修政的第一件事,是举用贤人,确立官员职责与办事规章,调整上下官员的职位,摆正职官与职官之间的关系,鼓励百官尽职尽责,为国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