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曲沃县人民法院科技审委会及科技法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09    浏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临汾市东方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曲沃县人民法院科技审委会及科技法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曲沃县人民法院科技审委会及科技法庭项目

项目编号:DFJY-2019-011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4877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87700元

三、招标内容:

1.科技审委会及科技法庭一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凡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4.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一年。

6.质量要求:合格。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在国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国内供应商。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均无不良记录。

4)曲沃县人民法院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2.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它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的证明,最近一次的完税证明;

4.本公告第四条所需其他资料。

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共两套,加盖公章并分别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9月2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评标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九、报名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库中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由于未注册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曲沃县人民法院

地址:曲沃县东城新区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357-4591168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东方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九州花园九号楼

邮编:041000

联系人:卫女士

联系电话:0357-2126699

临汾市东方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临汾市东方佳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