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

 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现就遴选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总则

以优选以往农民培训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任务的形式遴选培训机构,鼓励优质教育培训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鼓励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公益性培育机构承担任务,鼓励农业企业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原则上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超过5个。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专业优势明显的培训机构承担本地培训任务。在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培育质量效果评价工作中得分70分以下的培训机构不允许承担培训任务。

二、申报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推荐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没有不良记录(以经营执照为准)。

2.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4.管理水平较高。培训机构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5.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6.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申报要求

1.严格遴选程序:按照机构申请、县级上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训机构。

2.需提供资料:机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送时间:2023年7月21日前

4.报送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五楼)

联系人:侯海军 张  俊  0357-5511703

邮 箱:qwnyjkjk@126.com

 

附件:曲沃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