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后实行了新的婚姻法,废除了许多旧风俗,其中女方要“彩礼”虽有所限制,但始终未根除,一直延续下来。直到建国后的五六十年代,过一份大礼一般为二百四十元,心事轻的要半份彩礼,为一百二十元。不过多数还要求男家必须置一大衣柜、桌椅家具,其余为被褥、衣服等,此外还需一件“离娘衣”。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彩礼数量日益增高,过一份大礼增加到八百元,半份礼也要四百元。另外还要缝纫机、自行车、手表、录音机、立柜和大床等,有“三转一提溜、四十八条腿”的说法。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过一份大礼上升到 8000—10000 元,除彩电、摩托车、组合柜、电冰箱之外,还必须要有新盖的房子,另外还要席面钱数千元。
过礼多为一次过清,称作“过大礼”。也有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叫“过小礼”。因为男方一时将彩礼凑不齐,又怕女方反悔,便采用先过小礼,送上部分聘金的做法。程序是:由男方选定吉日,让媒人和男方亲属携礼品送往女方家中。礼品过去一般为银簪两对、玉镯两对、金戒指一对、喜酒两瓶、糕点两盒、红绸二尺四寸、红烛四对、礼香两把、礼金(按全份礼 120 元的一半)60 元等。
所有礼品都写在红帖上,写法有讲究,比如“鸡鸭各一对”要写成“德禽四羽、家凫四掌”;“凤梨”要写成“凤凰来仪”;“蜡烛”写成“喜烛双辉”等。
第二次过大礼时,男方要把事先说定付与女方的所有彩礼,包括现金、衣物、装被褥的棉花等全部送于女方。
过礼完毕后,女方要招待媒人和男方随行亲属吃顿饭,饭前作为未过门的媳妇,要向男方亲属致谢,男方亲属们都要送上见面礼,一般为 20—50 的一个红包。另外男方还要送上一条长约 5 米的红绸布,称作“合婚绸”。
过礼结束,就等着择吉完婚了,但以后又兴起了照相,男女双方约定时间,在伙伴们的陪同下一起到县城照相馆去照张“订婚照”,届时由男方做东,请所有陪同人员一起到饭馆吃饭。
3、成婚。曲沃的婚嫁礼仪是从《周礼》中沿袭而来,在民间长期的传承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较 为固定而又极为隆重的婚俗庆典活动 。
婚嫁庆典一般都在一天内 举行,有催妆、朝祖、迎嫁妆、开面、着妆、迎亲、上轿、下 轿、拜堂、入洞房十项议程,时间往往是从当天的天不亮就开始,直到深夜才能完成。
催妆,俗称“送酒海”。最早是由“担鸡酒”演化而来。“担鸡酒”原为“奠雁”,即用一 根两头缠上红绸布绕成大红花的竹杆,一头缚一壶酒,一头缚一只大雁,央人担着送往女家,表示女子像大雁一样贞节,从一而终。后因大雁不能随时得到,便用公鸡来代替。
至民国年间,酒海逐渐演化为用铜铅或锡制的酒罐,内装美酒,再加上一个木制的大方盒,内装各类菜肴,央人挑担送往女家。以后酒海的内容不断丰盛,除了酒菜外,还有发卡、头花、香粉、香皂、毛巾、纱巾、化妆品等,也有猪肉、莲菜、白面等食物,俗称“头面盒”。意为,从即日起,新娘已是男家人,应着男家妆,吃男家饭,送酒海人也改为骑车或乘车。
朝祖,即新郎迎亲前先要祭拜祖先。民国以前,朝祖是在迎亲的前一天傍晚进行。新郎在家长和伴郎的陪同下,在鼓乐伴奏中,打着灯笼,拿上香表供品,提上酒壶,到祖坟去拜祭,并祷告说某某要完婚,请祖先们回家领喜。返回家中后再到上房祖宗牌位前行礼,意为祖宗神灵返家,安好灵位,敬请第二天与合家同喜。
民国以后,新郎一般都不再去祖坟祭拜,改为于当天一大早在家中进行。仪式有三项,一是由长随引导在鼓乐伴奏中,于庭院安放天地神位,摆上供品,上香、奠酒,新郎行三跪九叩礼,是为朝拜天地神灵;二是到村中十字街口,新郎行叩拜礼,是为迎喜神;三是到祖宗牌位前上香、奠酒,行叩拜礼,是为朝拜祖宗。 迎嫁妆,即为新郎家迎接女方家长为新娘陪送的各类物品。民国以前,在一般的农 村家庭中,女方家长都会为新娘陪送大衣柜一个、柜桌一张、靠背椅两把,盆架或衣帽架一个,四季衣服若干套,被褥至少两铺两盖。鞋袜是新娘手艺的展示,
各类绣花鞋袜至少七八双,甚至十几双。除衣物外,还有金耳环、玉手镯、银项圈等金银首饰,也有穿衣镜 、梳头盒、洗脸盆和锡做的油灯台、尿盆等日用品。财富多的家庭,还会在嫁妆中压上“富贵钱”,俗称“填箱礼”,有元宝、铜元、麻钱等,钱数都为双数“四、六、八”,寓意为“四季平安”、“六六大顺”、“四平八稳”。嫁妆箱内有开好的礼单,由新娘的弟弟或侄儿携带钥匙,称为“压箱人”。嫁妆到了男家后,“压箱人”要坐首席,男方要给启箱钱,“压箱人”才交出钥匙,由男方根据礼单点请嫁妆。
开面,即为新娘绞脸。新娘出嫁前要将作姑娘时脸颊上的汗毛绞光。开面人一般都要请阴阳先生根据新娘属相推算应忌讳属相的人来担任。除了属相不悖外,还必须是夫妻双方健在、儿女双全的中年妇女,称为“全福人”。开面时新娘要面向“喜神”方位,以图大吉大利。除了绞脸还要梳头,就是将作姑娘时留的辫子梳理后挽成发髻,用网络系于脑后,俗称“上头”。从此新娘彻底告别姑娘变成“媳妇”。
着妆,即新郎和新娘的衣着。新人的衣着都有时代的鲜明特征。民国以前,新郎一般为头戴瓜皮帽,上插金花,身穿黑缎长袍,外罩马褂,胸披红绸挽花,足登黑色布鞋。新娘头戴凤冠霞披,身穿大红蟒袍玉带,面罩红绫,足登红缎绣鞋。民国时,新郎的瓜皮帽改为黑色或咖啡色礼帽,上插金花,身穿中山装,脚登皮鞋。新娘除凤冠霞披外,身上不再穿蟒袍玉带,而改为红绸旗袍。新娘穿的鞋各地都有特别的讲究,在曲沃、侯马、翼城一带,鞋上必须绣上十样果子,以石榴为主,有桃、杏、葡萄、白果、佛手、栀子、桂圆、红枣,俗称“石榴花鞋”,或“十果绣鞋”,相传为晋献公娘娘齐姜绣制并穿过,所以一直流传下来。
迎亲,即新郎到女方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家中向亲属邻友们行完家礼后开始迎亲。迎亲队伍很奢华,前边是炮仗队、鼓乐队、銮驾执事队。所谓銮驾执事是指黄罗伞、日照伞、红纱宫灯和大红喜字牌。过去皇帝或娘娘出行时每样至少要 12 对或 24 对,称为“全副銮驾”,而民间只能是每样一对或两对,称为“半副銮驾”。中间是骑着大红马的新郎和与他年龄相仿的伴郎,他们都披红挂彩,策马而行。最后是红围花轿一乘,由 4 名 轿夫抬着,里边要坐一名与新娘属相不悖、胸披十字红绸的小男孩 ,俗称“压轿小”。轿旁有媒人相随,轿后要跟至少 4 名穿着一新的姑娘,称为“迎新女”。民国以后,随着銮驾执事的逐渐消失,代替它的是五色彩旗。整个迎亲队伍多则四五十人,少则二三十人,一路炮火轰鸣,鼓乐喧天,热闹非凡。在中途如遇县官,也要礼让,允其先行,以示尊重民风民俗,不扰黄道良辰。新郎到了女家后要先茶点,然后行家礼,期间新娘的弟妹 或侄儿要给新郎帽子上插两朵小红花,表示祝愿其早日成为状元郎。行完家礼后要用膳,新郎坐首席,席后新郎要“偷”走一双筷子和两个酒杯。传说“偷”走“泰山”家筷子和酒杯日后会吃不穷、喝不穷。
上轿,即新娘乘花轿离开娘家。新娘上轿前要先拜祖宗,再给父母及亲属们磕头辞行,拜完后新娘要和母亲相抱痛哭一场,有哭声越高,婚后日子越兴旺的说法。起轿时辰一到,鞭炮轰鸣,鼓乐齐奏,新郎进入闺房,用红绸布将新娘牵引而出。新娘脚踩大红毡走出屋门,母亲绕轿三圈,父亲护送百步,由兄长或同辈亲属在门口将新娘抱上圈椅。新娘的脚不能沾地,因为地为神,不能冲犯。新娘入轿前,新郎要向新娘作三个揖,为“拜喜神”。接着新娘坐在圈椅里 ,让人抬入花轿内,再由新娘家的一位婆婆手端酒杯,满上酒后敬天地路神,再满一杯让新娘喝下,接着将糖果布袋交到新娘子中。最后放下轿帘,将一口宝剑和一吊猪肉挂在轿门上,其意为一路驱赶青龙、白虎,保障平安到家。
下轿,即新娘迎娶到家。花轿要在离新郎家较近的巷门口落地,男家帮忙人将事先捆着鞭炮的干草点着,绕轿而行。点炮人边放边唱:“穿白的,戴孝的,肚里怀娃没要的,统统离远点。”鞭炮放完 ,再由一个 10 岁左右的小孩子端胭脂盘送到轿前,由伴娘接住送入轿内,为新娘整容。随后由伴娘传话,向男方要“下轿钱”,钱给的少了新娘往往会不下轿,所以过去农村一直有“花轿到门前,还得一头老驴钱”的说法。新娘出轿时,新 郎要用红绸布牵引,再由两名属相不悖、儿女双全的中年妇女搀扶,轿下要铺红毡或毛裢口袋 ,新娘怀抱柳斗,内装明镜和织布实,其意为防“六耗神”而护身,在鼓乐和鞭炮声中缓步而行。到门口时,新娘要跳草把和马鞍,寓意为好马不备双鞍,好女不嫁二男。在行进中,要有一人手端五谷盒,边撒边唱:“天门开、地门开,粒粒五谷撒遍街,一对鸳鸯一对鹅,请出二位扶女婆,掀起轿门帘,露出女天仙,一撒金、二撒银、三撒新娘走进门,新人跳草把,光景日日发,新人跳门槛,富贵万万年”。在笑声和唱声中,新娘边走边把随身带的糖果向四处撒去,围观的人们一拥而上,四处哄抢。据说吃了喜糖,能治牙痛。
拜堂,即新郎新娘同拜天地,行结婚典礼,这是婚庆当天最重要的仪程。新郎家张灯结彩,红烛炫亮,所有亲朋好友、街坊四邻围坐满院,鼓乐伴奏、演唱,喜气盈门。男家要请身份和地位很高的人来主持婚礼 ,担任证婚人。院中要布置花堂,主墙幕布上要悬 挂“和合二仙”图。“和合二仙”被尊为“爱神”,他们手持荷花,寓意“并蒂莲”;手捧圆盒,寓意“五福临门”,新郎和新娘向他们行叩拜礼,以此企盼夫妇永结同心、白头借老。“和合二仙”图下放一方桌,中央置一香斗,内插三个牌位,一是天地神灵,二是祖宗三代,三是喜神。香斗旁再斜放一带钩大秤,上系五色彩线,其意为三媒公证。前边放一香炉和两个烛台。庆典开始,先由新郎父亲点燃蜡烛,敬上香火,行三跪九叩大礼。随后由伴郎和伴娘引出新郎和新娘站在花堂前,在主持人的吆喝声中,完成庆典仪式。仪式一般为五项:一是向“ 和合二仙”行叩拜礼;二是证婚人讲话;三是主婚人致谢辞;四是新郎新娘行叩拜大礼。主持人高喊:“一拜天地喜神安,二拜祖宗大吉祥,三拜亲属父母恩。”最后一项是夫妻互换礼物,相互对拜,送入洞房。此时鼓乐呜奏,鞭炮轰鸣,笑语欢呼,喜庆非凡。
入洞房,即将新娘送到住处。新娘的住处叫“洞房”,是因为华夏先祖尧、舜二帝成婚时都在山洞里,故相沿数千年,新婚夫妇的住处一直被称为“洞房”。新娘入洞房前,男方事先于门槛下放一马鞍,鞍下放一红纸包的喜糕。新娘头顶红绫在伴娘和搀扶妇女的带领下“跨鞍桥、脚跶糕”进入洞房,其意为“过鹊桥,结良缘,步步登高。”新娘进门后,要面对“喜神”方位而坐,伴娘从新娘头上取下一枝花簪,插在墙壁最高处,其意为“插得高,养得早,明年生个好宝宝。”洞房内要点长明灯,彻夜通亮。新郎回来后,要揭去新娘头上的红盖头,此时才能看清新娘的容貌。随后行“合巹礼”、“饮交杯酒”,还要让新娘喝一碗淡盐水,寓意为“千里姻缘一线牵”。有的还会让新郎和新娘合吃一碗“和气面”,或一碗“子孙饺子”。
这些礼节过后,闹洞房的会一拥而进,说笑话、逗乐趣,让新郎和新娘做出许多难以为情的事。比如“吃鲜桃”(让新郎吮吸新娘的乳房);吸过桥烟(新郎将烟卷横噙在口中,新娘一头点烟,一头吸烟);摘花儿(将石榴花吊在顶棚上,让新娘用嘴衔下,新娘够不到,要新郎抱着举起来)等。闹洞房花样千奇百怪,其目的是让一对新人尽快熟悉起来,在热闹的气氛中相互关爱,相互体贴,拉近彼此间的情爱。正因为闹洞房有促进一对新人从生疏到亲爱的意义,所以一直沿习成俗,成为婚庆典礼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如果谁家因各种原因,在新婚之夜无人闹洞房,主人会在窗户外边放一把扫帚,再把窗户纸捅开一洞,以示避凶呈祥。婚嫁庆典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简化与变革,但其中许多礼俗已同人们的道德规范与和谐理念融为一体,成为深入人心、难以消除的模式,至今仍顽强地流传着。
4、婚后。指男女双方新婚后的一连串活动,主要有:谒公婆、拜邻里、回门、谢媒人四项。这些活动都包含着孝悌、友善、报恩、和谐的深刻含义,对一对刚成家的新人来说,具有很强的教化启示作用。
一是谒公婆,新婚第二天一大早,新媳妇要拜认长辈宗亲。新媳妇起床后,婆婆让自己的小女儿或者小孙女到新媳妇房内送一盆洗脸水,新媳妇要赠送小女孩包钱的红包,或者香皂、发卡、手绢、围巾等礼品。新媳妇梳洗打扮好后,由新女婿领着,到家中最年老的长辈屋内去行拜见礼。届时全家人都聚集在这里,家族大、人口多的人家,会开列一个辈分名单,让新女婿的哥哥或姐姐依据名单,按长幼顺序依次介绍;家族小、人口少的家庭,由新女婿直接介绍。拜见时一双新人要同时行礼,称作“行双礼”。凡给长辈行礼时,要先恭恭敬敬地称呼,再行磕头作揖礼;凡给平辈行礼时,也要先称呼,再行鞠躬作揖礼。新媳妇的作揖礼是将双手上下微扣,举至右侧腰间,上下摆动三下。行完礼,长辈们都要给新媳妇拜礼钱,过去一般为十元、八元、五元或三元多少不等的红包。
有些家庭,因有邻居们参加,他们会想出一些怪点子来逗乐取笑,以增加欢乐气氛。比如:当新媳妇拜见婆婆时,有人会突然给婆婆抹上一脸锅底黑,让婆婆出点洋相。也有的会给做公公的打扮一番,戴顶破草帽、绑个长发辫、抹个三花脸、脖子上戴串山药蛋、红辣椒等,叫他坐好后,让新媳妇为他点烟、倒茶。无论如何逗乐,长辈们都不失身份,儿女们也都能体谅,一家人在其乐融融的气氛中相互认识、相互关爱,使家庭更加和谐温馨、美满幸福。
二是拜邻里,也称“拜巷”或“拜村”。一双新人在婚后第二天早饭后,新女婿由伙伴领着,新媳妇由本家嫂子或小姑子领着,到村中挨门挨户地行拜见礼。一般是新女婿先去拜,新媳妇随后去拜。登门后,是长辈的先称呼,然后行磕头作揖礼;是平辈的行鞠躬、拜揖礼。拜完后,有些关系特别亲密的邻居,会在家中置一桌酒席,一般为一个火锅、四盘菜,加上烙饼或油条作为主食,请新媳妇上门吃饭。既有增进相互间友谊的意思,也含有借谈话之际,考察一下新媳妇是否知书达理,聪明伶俐。如果懂规矩知礼行,便可与之深交;如愚笨或不诚实,以后便可疏远一些。
三是回门,也叫“回面、拜门礼”,过去一般是新婚后的第三天,由新女婿陪同新媳妇一起回岳父家叩拜。
回门时新女婿要携带礼品,过去常用作礼品的有:白面 8 斤、猪肉 2 斤、糕点2 斤、烧饼十余个。后因面食、猪肉过于平常,改为白酒 2 瓶、香烟一条、香茶一桶,加上糕点 2 斤,称作“四色礼”。
过去回门大都以步行或乘车马为主。如果路程近,家中又不太富裕,小两口便会步行而去;如果路程较远,或者家庭富裕,多为乘马车去,也有乘带有篷子的轿车去的。
回门这天,岳父家要设筵席招待,届时,女家各辈亲属和左邻右舍会来帮忙作陪。
新女婿到了岳父家,先用茶点,茶点过后要拜祖先和所有长辈。凡是长辈的,新女婿都要行跪拜礼;凡是平辈的都要行鞠躬礼。行礼后,再入茶座,与陪客们坐谈。这时,新媳妇家的兄弟、姊妹,或侄儿、侄女,都会以倒茶、点烟为由,对新女婿进行多方逗乐取笑,表面上是表示友好,实质上是考察新女婿是否聪明机灵,有无才德。如果智力不高、见识低下,会留下许多笑柄,成为笑谈。
茶点过后要用餐,一般为早面午席。早面为臊子面,午席为十全、十二起、十三太保等。席间,新女婿可借机“偷拿”一些小东西,如酒杯、汤匙、竹箸等,其讲究:一是“偷拿”的越巧妙,越能显示新女婿的精明能干;二是说新女婿是岳父家的半个儿子,能显示出行为随便、亲密无间的意思;三是将东西带回,可预示借岳父家的光彩,使自家兴旺发达的意思。
吃饭时,新媳妇的嫂子或妹妹会端来一盘饺子,敬送新女婿。新女婿要凭借智慧识破其中玄秘,因饺子中除肉馅外,还会有辣椒、黑酱、盐块、碱面等食物,若不小心,一旦吃入口中会狼狈不堪,招致哄笑。也有新媳妇的弟、妹、侄儿借让菜、倒茶之机,将剪成乌龟形状的红纸装入新女婿的衣袋内。吃完饭后,新女婿要认真清理,如发现不了,带回家中,会被认为是当“鳖”给抓了。
回门结束,一双新人回家时,岳父家要为女儿带回一些礼品,除食物外,还要有一包稷子米、罍壶、茶碗等,其意为企盼女儿家快快生子继业,延续家门;一包咸盐、碱面和木炭等,其意为盼望女儿家衣食无忧,柴米油盐样样风光;一包发面肥头,其意是祝愿女儿家快速繁荣昌盛、兴旺发达。
四是谢媒人,因媒人在婚前穿针引线,跑前跑后,费尽口舌,功德无量,所以婚后,男方家要专门进行答谢。
答谢方法有两种,一是男方家在一对新人回门后,择一吉日,为媒人下请帖,邀请媒人到家中就餐。请帖封面必写“媒劳奉迎”四个字。里边写明时间、地点、恭请人等内容。下请帖时要让送帖人带去礼品盒,内放糖饼、糕点、名烟、名酒等礼品。媒人来后,要设筵招待,一般为早面午席,席为九凤朝阳或十全席。二是男方不设筵请客,让新女婿带着新媳妇专程登门致谢,去时所带礼品过去一般为:缎被面一条、猪肉一吊、香烟一条,白酒一瓶。以后改为不拿被面、猪肉,而拿高等糕点、白酒、香茶、名烟等。去时多致谢辞,以答谢媒人的辛苦之劳、成人之美。
5、特殊婚姻。是指与在正当年龄、通过三媒六证、双方家庭同意由男子迎娶女子的正常婚姻之外的其它婚姻现象,如“招赘婚”,“招夫养子婚”、“转房婚”、“寡妇婚”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违背常理的婚姻现象,这些婚姻虽然都存在着危害,但在过去却普遍存在,构成了社会上一种不良的婚俗。这一婚俗往往会给青年男女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和谐美满酿成许多悲剧,只有在新婚姻法的约束和打击下才逐渐消除。
一是招赘婚。也叫“倒插门”。过去形成这样婚姻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男方家里男孩子多,生活较为贫困,无力为孩子张罗娶媳妇;另一个是女方家有女孩而没有男孩,有一定的家产,需要招个女婿养老送终,继承家业,延续香火。结婚方法也有两种,一种是男子招到女家要签订协议书,改名换姓,有“小子无能,随妻改姓,招到女家,养老送终”的文字协约。所以称之为“死招”;另一种是成婚后,男子虽然为女方家中一员,但不改换姓名,能承继家业,对女方父母尽养老送终的义务,所生子女多数随女方姓氏,也可以随自己姓氏,所以称之为“活招”。
这种婚姻在过去之所以特殊,是因为男子非家族中血缘相传,所以受到家族歧视,不能进入祠堂祭祖,不能参加家庭的重大活动。
二是招夫养子婚。已婚女子生育子女后,丈夫突然去世,家中公婆年迈,一家人关系和睦,子女年幼,无力抚养,如果女子自己改嫁,会给家庭带来巨大不幸。面对这种情况,公婆会同意儿媳妇招夫进门,养老抚幼,支撑起家庭。招夫所生子女,往往会随父姓。这种婚姻会受到邻居们的同情与认可。
三是转房婚。也叫“叔嫂婚”,即指弟弟娶亡兄之妻,称之为“小叔接兄嫂”;也有兄长娶亡弟之妻的,称之为“大伯接弟媳”,这种婚姻多由家中长辈撮合,使子得到亲缘的抚养,家庭不致破裂。这种婚姻只要男女双方没有异议,子女不反对,会是一种不错的结合。当然也会因各种原因,最后导致矛盾冲突加强,家庭破裂的。
四是寡妇婚。在封建社会里,妇女的地位一直很低,在“三从四德”的约束下,只能从一而终,自己虽然很年轻,但丈夫死后不能改嫁,要坚守贞洁,有“好马不备双鞍,好女不嫁二男”的说法,致使妇女没有自主选择婚姻的权利。个别妇女不甘心终生孤单,冲破牢笼,选择新的夫婿,也只能是在晚上偷出村外,携带包裹悄悄离开。就这样也往往会被人指责,视为不屑。
除了这些特殊婚姻外还有许多不良婚俗:
一是指腹婚。也叫“胎婚”。过去这种婚姻多是两家人世代友好,适逢双方妻子身怀有孕,在未分娩之前,双方口头订立“君子协议”:同生男或同生女,长大结为金兰之交;若一个生男一个生女,长大后结为夫妻。于是两家共饮“同心酒”,定下“胎里亲”,以实现“早生子,早得福”的愿望。这种婚姻在儿女长大后,有的会成为真正的夫妻,使两家关系锦上添花,益发美好。也有的因两个孩子长相差异太大,
地位变化不同或者志趣、爱好、学识等多方面难以弥合,致使婚姻不能实现。因为只是口头说定,并无文字协议,所以并不影响两家关系。
二是襁褓婚。男女婴儿在刚生下不久,就被两家父母,经媒人做证,订下婚姻之盟。这种婚姻多数是两家世代深交,为了延续情谊而促成的一项协定。也有出于两个家庭的政治目的或经济依赖,过早地结为“秦晋之好”。这种婚姻多数得不到实现,大都为两个孩子长大后竭力反对致使婚姻破裂,同时也会伤害到两家情谊。
三是娃娃婚。一般是在两个孩子十岁以前由两方家长做主,为他们订下“娃娃亲”。过去,这种习俗的来源是家长们为防止女孩越大越不值钱,男孩越大越难找媳妇,所以早订婚,早了却心事。因为订婚早,所以成家也早,往往在十五六岁时两方家长便张罗着办婚事。在“早成婚、早生子、早接力”这一思想意识的支配下,娃娃亲就成了早婚的根源。但“娃娃亲”能成为理想婚姻的概率并不大,许多孩子长大后,因各种原因推翻婚约,给两个家庭的关系蒙上了阴影,也为他们自身的心理造成了创伤。
四是童养媳。过去穷苦人家生下儿女养不起,或者是遇上灾荒年,母亲拖着儿女们外出讨饭,为了给女儿找一条活命的生路,就只好忍痛把七、八岁的女儿送给家境稍好的家庭作为童养媳。这些家庭,虽然暂时有吃喝,但儿子多,等他们长大后害怕找媳妇困难,便接受了这种形式的婚姻。童养媳也要聘金,但数额多少不等,依据婆家富裕程度而定。童养媳到了婆家,年龄稍大,便要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名为媳妇,实为帮工,处在受压迫、受折磨的地位。其中多数长到十四五岁时,便与家中男子成婚,叫做“圆房”。也有少数,因各种原因另嫁了他人,被童养过
的家庭就成了娘家。
在童养媳中,还有一种叫做“奶媳妇”,是女孩刚出生,因无力抚养便送到了男方家,由婆母哺乳养大。这种童养媳生活处境要好的多,多数被当做亲儿女对待。长大后或当媳妇,或另嫁他人,婆母关系都会亲如母女。
五是表亲婚。也叫“亲缘婚”或“亲上亲”。多指姑表兄妹或者姨表兄妹之间的婚姻。过去,因思想观念封闭,女孩很少外出,与男子交往更为稀少,只有表兄弟因常来家中,自幼相识,两情相悦,青梅竹马,所以长大后心生爱意。在双方家长的撮合下结为夫妇。不过姑姑家的女儿不能嫁给舅舅的儿子,这种婚姻被视为“倒流骨血”,属于乡规禁忌之例。
近血缘结婚会造成婴儿畸形,影响正常发育,通过优生知识的普及,已经被广大群众所认识,所以这种婚姻已逐渐消失。
六是换亲婚。也叫“打换亲”,是过去的一种互换弟妹为妻或互换女儿为媳的。两个生活十分贫困的家庭,在买卖婚姻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有女儿的不愁嫁,有男孩的却娶不起媳妇,而双方家庭又各有一子未婚,一女待嫁,经人说合,相互换礼,彩礼全免,择定婚期,同时办事。双方结婚后,男子一般多无异议,而女儿都会感到很委曲。因为做女儿一场,不能风风光光地嫁人,不能改换贫穷现状,觉得难以接受,但多数是出于孝敬父母,不忍心看到家中兄长或兄弟终生难以成家,便只好勉强答应。这样的婚姻,虽然事先有不得寻找事端的协议,但酿成悲剧者时有发生。因为它完全违背了男女双方自身的愿望,属于“捆绑式”的婚姻。
七是荒婚。也叫“抢婚”,这是过去有钱人家盛行的一种婚俗。有的是男女双方订婚后,男方家中长辈年老生病,且病情垂危,也有男方自身突然发病,且病势不轻,这时他们想借助婚喜幸免危难,便要举办婚礼,让媳妇过门。对长辈可能会产生一种慰藉,对女婿可能会因喜好转,所以称作“冲喜”。这样就出现了未婚夫卧床不起,迎娶时新媳妇只好抱一只大公鸡来拜堂,也有让小叔子代为拜堂的。也有新媳妇刚过门,女婿就命归西天,致使媳妇终生守寡,成为“未亡人”。而家中长辈在举办婚礼前突然去世,只好用红布遮盖丧房,办完婚事后再来治丧,俗称“压丧办婚”。这样的婚俗带有极大的强迫性,完全违背男女双方的自愿选择,于建国后基本废除。
八是一夫多妻。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极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多发生在有钱有势的人家。一种原因是富户人家的男子虽然已经结婚,但妻子不会生育,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礼教影响下,便再娶小妾,为其生子,延续香火;另一种原因是家中财势很大,为了炫耀自己的财富和势力,三房四妾的往家中娶,成为姬妾成群、美女扎堆的豪富。这种一夫多妻制在建国后新婚姻法的制约中得以消失。改革开放后,不少暴富的老板,甚至身居要职的高官,又有养情妇、娶小三的现象,构成事实上的重婚。这一不良现象在新的民事诉讼法中以重婚罪论处,加上党的廉政建设,已经得到有效的遏制。
九是冥婚。也叫“鬼婚”或“阴婚”。过去,人们普遍认为,人死后必须要男女合葬,否则就会成为孤魂野鬼,难以超生。特别是家中有长辈因残疾或疾病终生未娶,死后独自下葬,后辈人会于心不安。也有父母一方因外出突然遇难,尸骨难以找回,家中所留者死后独葬,做儿女的也于心不忍。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是做一面人、剪一纸人或者做成一牌位代人与之合葬。有的则是四处托人买一女尸与亡人合葬。下葬时一般要随男方殡葬同时举行。先将女方牌位放入小轿内迎娶到家,牌位上写明女方生卒年月日,蒙上红布,插上榴花,女方送亲人要披红戴花,随灵柩一起返回男家,举行殡葬仪式后,将双方灵柩同时下葬。凡买女尸者,要付给一定数额的彩礼,合葬后,两家结为姻亲,礼尚往来。这一婚俗虽有很强的封建迷信色彩,但却饱含着儿女们的孝道之情,所以至今仍在延续。
十是买卖婚。过去在妇女社会地位非常卑贱的情况下,买卖婚姻极为盛行,不少贫困家庭把女儿当商品一样出卖。他们借女儿出嫁、订婚,大量索要钱财。有要养老钱、要建房钱、要还债钱,甚至要买棺材的钱。致使许多男孩因无钱娶不起媳妇,或者娶下媳妇负债累累,压得终生喘不过气来。买卖婚姻没有明显的法律界定,在订婚过程中,女方索要财礼已成为一种惯例,相沿成习,时至今日,依然存在。只有在物质十分丰富、社会文明非常发达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