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惠公争君
作者:梁敏 发布时间:2019-05-09 浏览:
第一节 毁约失盟
里克杀死卓子后,朝内在扶立新君的问题上存在两种意见:以里克,丕郑为首的大臣主张召公子重耳回国为君;以吕甥、郤芮为首的大臣要立公子夷吾。里克势大,于是,先派屠岸夷去狄国召重耳回国。重耳听从舅舅狐偃的建议,决定继续观察时局变化,以图稳妥,谢绝了回国邀请。里克和丕郑又派屠岸夷去了梁国召劝夷吾。
夷吾本来就一心想回国为君,立即急不可耐地答应了屠岸夷的请求,并许诺一旦为君将以“汾阳之田百万,负葵之田七十万”分封里克和丕郑。并以 “献数城与秦”为许诺,贿赂秦穆公,以求得穆公支持。
秦穆公起先准备扶立以孝为先,很讲诚信仁德的公子重耳,可是公子絷对秦穆公说“……不如置不仁以滑其中。”意思是说立不仁的晋君会对秦国有利,最后秦穆公决定扶立威信和能力都远不及重耳,以后可以为秦所用的公子夷吾。
公元前650年,秦穆公派军护送夷吾东渡黄河,从梁国回晋继位,是为晋惠公。
晋惠公一登上国君宝座,立即实行党同伐异的政策。他以吕甥、郤芮为心腹,极力排斥里克、丕郑等。不仅自食其言,不与里克、丕郑原先答应的赂田,反而以弑君为名,捕杀里克、丕郑一党,最后里克被迫自杀,丕郑借故逃到了秦国。
晋惠公再派人到秦国,以国人反对割地为由,拒绝了原来“献数城与秦”的承诺。
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了严重的旱灾,灾民饿死无数、惠公遣使秦国,要求输粟于晋,求取救援。秦穆公为了缓和秦晋关系,再次以“天殃流行,国家代有”为说由,慨然应允了晋惠公的请求。秦穆公开仓输粟于晋,粮船由秦都雍(陕西凤翔县)沿渭河顺流东下直到汾河,络绎千里,史称“泛舟之役”。到了第二年,秦国同样发生了严重饥荒,秦穆公告援于晋,可是晋惠公不仅幸灾乐祸,断然拒绝了秦人的求救,而且听从虢射之谋,趁秦之危,落井下石,出兵攻打秦国。
惠公屡屡忘恩负义、违约背秦的行为,引起了秦人举国共愤,秦晋之间的一场恶战已经不可避免了。
第二节 激战韩原
公元前645年九月,秦穆公亲自率兵东渡黄河讨伐晋国。晋惠公悉起晋国之军迎战秦军,两军相遇韩原(今山西河津万荣之间)。惠公自将上军,郤步扬、家仆徒为左右;韩简将下军,梁由靡、虢射为左右。秦承饥荒之后,越国远击,军力处于劣势,然全军上下齐心,斗志高昂。初战,秦败。梁由靡挥军紧追秦穆公不放,穆公即将被俘,危机之际,斜刺里突然冲出一支“野人”助战.救起了穆公。而惠公所乘之车,陷在了泥沼之中,晋大夫庆郑急呼梁由靡来救,遂使惠公得脱。穆公得到喘息机会,整军再战,士气空前高涨,晋军全溃。晋惠公及诸大夫皆成秦囚。秦军大胜而归,囚惠公于灵台(陕西户县)。这就是史书上著名的韩原之战,又称“韩之战”。
晋惠公被俘后,秦国君臣对如何处置晋惠公产生了两种意见:公子絷主张杀掉晋惠公,秦穆夫人和多数秦人都以为迫使晋国割地求和,置晋太子押为人质,然后放回晋惠公更为有利。于是,穆公决定许晋求和,放回惠公。
惠公派郤乞回国,十一月召大夫吕甥至秦,在王城(陕西大荔)与秦穆公举行谈判。晋国答应割原来所许的“河外列城五”给秦国。从此,秦的势力扩展到了今河南西部和山西西南部,晋国倚以为之的黄河天险如今成了秦国人的饮马之川。晋太子圉于惠公八年代父入秦为人质,秦由此控制了晋国的政权。
晋惠公七年,狄人乘机侵晋,取狐厨。受铎,渡汾水,至昆都(三邑均在今临汾附近)。
韩原一败,国内汹汹,反对惠公的呼声日益高涨。为了缓和惠公与士大夫及士兵之间的矛盾,惠公六年,命吕甥举行“朝国人”大典,矫君命“作爰田”、“作州兵”。“爰田”“就是援田”,将公室土地赏赐给贵族,按照实际耕地面积征收赋税。“作州兵”就是让国人之外的野人也有了当兵的权力,达到了增加兵员的目的。“作爰田”、“作州兵”这一偶然的创新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晋国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但是它成为了以后晋国乃至其他诸侯国强国治军的一大创举。一方面它为激励战争中士大夫为国为君死命效力,勇敢杀敌起到了极大作用,为平民庶人通过军功出人头地,建功立业开辟了一条途径。另一方面它使国内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和公族权力过于集中现象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公元前638年,晋惠公将其母族陆浑之戎由瓜州迁至晋的河外之地伊川(河南嵩县),以阻楚人入侵。第二年,惠公便身染重病。
被押在秦国做人质的太子圉,听到父亲病重的消息,匆匆潜逃回国,不久惠公病死,他便继承了君位,史称晋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