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文化典故

掩耳盗铃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
  [典源]  《吕氏春秋·自知》: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典义]  “掩耳盗铃”,原是“盗钟掩耳”或“掩耳盗钟”。掩是捂,盗是偷。其意是自作聪明,自己欺骗自己。后人因为古时候,铃和钟都是乐器,所以就把“掩耳盗钟”、“盗钟掩耳”演绎成“掩耳盗铃”、“掩耳偷铃”和“盗铃掩耳”了。
  [典实]  东周春秋时,晋平公时期,范宣子(即土匄)是中军元帅。范文子及其子范宣子,在驱逐下军副帅栾盈时,株连了智起、籍偃、箕遗、州宾等人。这样,智家和范家从那时起就结下了冤仇。
  到了公元前497年,智氏的后代智伯在六卿(范氏、中行氏、智氏、韩氏、赵氏、魏氏)乱晋中灭掉了范氏。范宣子的门口悬挂着一口大钟,被一个贼人看见,动了邪念,他想把这口大钟盗回家去,可是那口钟太大太重了,他搬不动,挪不走。费了九牛二虎的力量,也没有把那口大钟移动一步。他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个办法,从家里找来个大铁锤,抡起铁锤就砸钟。猛力砸了一下,大钟就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哐哐”声。他怕别人听见,会惹出祸来,会被别人捉去,就赶紧捂住了自己的耳朵。耳朵一捂,什么也听不见了。他想这倒好,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捂严实,大钟就发不出声来,发不出声就不会响了,别人就听不见了,自己便可大胆放心地把大钟砸碎,把其碎片悄悄地搬回家了。这真是自欺欺人,欲盖弥彰。正由于他“掩耳盗钟”,也就为后世留下了“掩耳盗铃”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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