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源]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且曰:“晋大夫与楚孰贤?“”对曰:“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才)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
[典义] “楚材”即楚国人才。“楚材晋用”,谓春秋时,楚国很多人才在本国不受重视,而流夫晋国为晋所用。后遂以“楚材晋用”或“晋得楚材”等,谓使用他国人才,或谓人才流失,或比喻人才被他人所用。
[典实] 春秋时,人才外流,国用外才,比比皆是,何止晋国和楚国。不过,“楚材晋用”这个典故在晋国表现得尤为突出,其更为突出的是“楚材”为晋争霸中原,出谋划策击败楚国做出了贡献。
公元前547年,晋平公十一年,楚康王十三年,楚国伍参与蔡太师子朝是好朋友。伍参之子吴举,又与声子相善。伍举取妻于王子牟的女儿。王子牟因为申公的牵连出逃了。人们传说,王子牟出逃是伍举护送的。因而伍举先逃到了郑国,继而又奔向晋国。正在这个时候,楚人声子也准备到晋国去。于是二人就在新郑城外相遇了。荆相为他们安排了送别筵席。在筵席间,荆相问:“你们为什么要走,走了还回来不回来?”声子回答说:“那还要说,有出就有归,到时候是会回来的。”荆相又问:“眼下你们打算怎么办?”声子说:“计划先到宋国,通过关系,先给晋国打个招呼,再去!”
荆相送别了伍举和声子,回到了楚国。楚令尹子木问他:“晋大夫与楚孰贤?”他回答说:“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者,皆卿材也,如杞木、梓木、皮革都是从楚国去的。他们都是楚材,可是在楚国不被重视和重用,却被晋国国君重视和重用了。这真是‘楚虽有材,晋实用之。’”
令尹子木听了又问:“他们在楚国就没有宗族姻亲吗?”荆相回答说:“虽有,而晋用楚材却多,我这是听说的,古人云:‘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如果奖赏过了头,就把一些不该赏的人赏了;如果用刑滥而不慎,也会殃及一些好人受刑。若不幸,赏罚不当,就要坚决纠正和平反。’《夏书》曰:‘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惧失善也。,《商颂》有之曰:‘不僭不滥,不敢怠惶,命于下国,封建厥福,此汤所以获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十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奖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饮赐,以此知劝赏也。”说到这个地方,他话题一转说:“而今我们楚国,滥用刑法,致使一些大夫逃至四方,以谋其主,以害楚国,达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所谓不能也,子仪之乱。析公逃到晋国,晋人不疑用其御戎,在绕角之战中,晋军就要逃遁,他说楚师轻佻,军心易于震荡,你只要多擂鼓,以夜出兵,楚师必逃。晋军从其言,打了胜仗,我军吃了败仗。还有……”子木听到甚是震惊,随后便劝谏楚王,对流亡在外的大夫要恢复其原来的爵禄,使其迅速回国,报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