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源]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重耳)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絏从君巡于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犹知之,而况君乎。请由此亡。’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
[典义] “投璧于河”,是晋文公对天地神祇“盟誓”的一种方式,从现象看是对狐偃的,而实质是对从亡者的大义之举,是在说我重耳是能够同大家甘苦与共的,不会忘记大家的恩德的。
[典实] 公元前636年,春天。晋公子重耳,在秦穆公的护送下,来到了黄河岸上。正当上船渡河之际,子犯(狐偃)把一块玉璧送给公子,说:“臣下背着马笼头和马缰绳跟随您巡行天下,做了不少错事,犯下很多罪过,臣下自己尚且知道,何况您呢?请您让我从这里走开吧!”公子说:“我如果不和舅父一条心,不与大伙甘苦与共,请天地神祇和河神作证!”说罢,把玉璧投入黄河,以示盟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