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函〔2024〕14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享受企业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的职工资料认真审核统计,并本着即时受理、及时审核、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现对我县2024年第三批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12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7-4590031。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基本条件为:
1.职工本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至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技能类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证书信息,方为有效证书;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办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附件:2024年曲沃县参保企业职工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第三批).xlsx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