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声明

山西晋南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镇南侧2号莲菜池地面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规定,山西中恒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在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主持召开了山西晋南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镇南侧 2号莲菜池地面 5.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以及方案编制、施工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水保监理单位、水保监测单位以及水保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由于本工程为光伏发电农业种植复合项目,光伏场区场地内除了光伏支架和场内道路外,其余占地全部实施农业耕作,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根据实际情况不进行计列,其余指标均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山西晋南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镇南侧2号莲菜池地面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项目验收鉴定书
  附件2:山西晋南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镇南侧2号莲菜池地面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山西晋南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镇南侧2号莲菜池地面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山西中恒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