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声明

关于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31    浏览:

 

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开展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为18.85平方公里,以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新材料产业:近期主要发展化工新材料和金属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引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装备、通用航空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技研发、智能物流、商务服务、工业设计以及会展服务等。

二、规划协调性分析

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山西省和临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开发区规划范围属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重点开发城镇。开发区规划与区域三线一单、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功能区划以及国家、山西省、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法规政策总体协调。

三、规划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一)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在严格落实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方案的前提下,规划实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环保措施:调结构优布局,强化源头管控;加快提升焦化、水泥等工业企业技术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氢能汽车的应用,实现清洁运输;加强装备制造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认真落实区域削减方案。

(二)地表水环境

 环境影响:开发区规划建设综合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开发区内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后的中水和再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和生活,不外排,不会对汾河水质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环保措施:源头节水,加强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将园中村、园边村生活污水纳入开发区排水管网收集范围,加强中水和再生水回用。

(三)地下水环境

环境影响: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做好污水收集、避免跑冒滴漏,做好构筑物基础防腐防渗和人工防渗措施,开发区正常工况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轻微,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保措施:源头防控、分区防控、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应急响应。

   (四)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农田减少、工业用地永久性占用等不利因素会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规划用地结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后,做好生态补偿和绿地建设可以将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环保措施:加强绿地建设和维护、加强生态空间管控、盐碱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

   (五)声环境

 环境影响:规划实施过程中,入驻企业数量增加,物流量增大,使得工业和交通噪声源增加,可能会对近距离村庄带来不同程度的噪声影响。

 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功能区规划布局、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加强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管理和绿化降噪。

(六)土壤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污染源和途径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周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可以满足质量标准要求。

 环保措施: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

(七)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优先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的情况下,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环保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各项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执行,定期外运交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环评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为目标,提出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为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控制产业规模,解决好产城融合发展、生活和工业兼容发展的问题,严格执行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健全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做好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收集处理和回用,通过采取相关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实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评价认为: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总体可支撑规划的实施,在做好区域污染物削减,规划实施过程中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规划》在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意见及建议,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减缓开发区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相关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曲沃县各政府部门、开发区规划范围及周边村庄居民、规划和环保专家。

 征求意见相关事项:(一)对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二)对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实施面临的资源环境重大制约的意见和建议。(三)对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开发区管委会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开发区管委会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其他有关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书信的方式联系。

六、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万璟温泉御汤庭院对面

 邮编:043400

 联系人:焦阳

 联系电话:0357-352066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中博信息产业园A栋7层

 邮编:030000

 联系人:张勇

 电话:0351-3531599

 邮箱:bingcheng555@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4日

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