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声明

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聚德幼儿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5    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21年6月5日召开了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聚德幼儿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情况,经讨论,形成了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聚德幼儿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
                      
                  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


附件:验收报告.docx     验收鉴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