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声明

曲沃县妥善解决基层(乡镇)老兽医 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8    浏览:

根据《曲沃县妥善解决基层(乡镇)老兽医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8〕76号)文件精神,县妥善解决基层(乡镇)老兽医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组成立由县畜牧中心、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组成的认定组,对全县提出申请的老兽医人员,通过核查档案、多人证明等办法进行了核查认定。现将认定的老兽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妥善解决基层(乡镇)老兽医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组反映(地点:曲沃县畜牧中心,联系电话:0357—5512520)。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22日。

 

附件:曲沃县基层(乡镇)老兽医人员名单.xlsx

 

 

曲沃县妥善解决基层(乡镇)老兽医    

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